

进入汛期以来,暴雨
北京多地出现特大暴雨及洪水灾害,洪水
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过后皇冠·体育生命财产安全 。
暴雨、法律洪水造成房屋损坏 ,问题
由谁来承担损失后果?
遗失物、需知晓漂流物的暴雨权属如何确定?
机动车被泡水受损,保险公司会理赔吗 ?
被户外广告牌或折断的洪水林木砸伤
责任由谁承担 ?
暴雨导致财物、个人资产等受损
当事人应采取怎样的过后措施 ?
……
购买的房屋因暴雨 、洪水遭到损毁,法律由谁来承担后果?
在买卖关系中,问题法律规定按照标的需知晓物是否交付来界定风险转移。
在房屋买卖合同关系中,暴雨对房屋的洪水转移占有 ,视为房屋的过后交付使用。如双方当事人无特别约定,灾害发生时如果出卖人已经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的 ,则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如果没有交付的 ,则出卖人承担房屋毁损、灭失的皇冠·体育风险 。
提示 :自然灾害没有加害人 ,没有责任主体,不产生赔偿问题。像台风、暴雨、地震之类的灾害,更属于非人为的不可抗力,由此带来的人员和财产受损 ,没有赔偿问题。但政府方面会实施救援 ,社会各界会施以援手 ,这属于救济而非赔偿 。
《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条规定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 ,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 、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遗失物、漂流物的权属如何确定 ?
洪涝灾害过后,街道、场所可能散落大量物品,包括遗失的汽车等。根据《民法典》规定 ,所有权人或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
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权利人可向无处分权人索赔,或在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两年内要求返还原物。但需注意,若受让人通过合法渠道(如拍卖 、从正规经营者处购得)取得该遗失物 ,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 ,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之后可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提示 :洪灾后发现遗失物,切勿擅自占有或转卖。拾得人应及时联系权利人或交至公安部门,否则可能因侵占承担责任 。若从合法渠道购得疑似遗失物 ,务必留存交易凭证,以防权利人追回时无法举证合理支出。权利人追回时也需注意两年时效 ,超期将丧失请求返还原物的权利。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 。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 。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 ,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机动车泡水受损保险公司会理赔吗 ?
根据2020年9月发布的《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 ,原需单独购买的“发动机涉水损失险”及其附加条款的保险责任 ,已直接纳入主险“机动车损失保险”(即车损险)的保障范围。
这意味着 ,只要车主投保了商业车险中的车损险,因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的车辆损失(包括发动机进水导致的损坏),原则上都属于车损险保障范围 ,保险公司会进行理赔 。
正确处理方式 :
1.车辆熄火后切勿点火,及时撤离并保障人身安全;
2.保护现场,尽快联系保险公司报案;
3.配合保险查勘人员现场勘查及后续处理。
提示 :车主投保车损险后,暴雨致车辆受损(含发动机进水)可理赔,但需留意例外情形。未正常年检的车辆,或涉水熄火后二次启动造成的损坏,保险公司有权拒赔。车辆遇险后,应先确保人身安全,勿擅自启动 ,并及时联系保险公司报案定损 。
《保险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 。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